服務條款-家務助理

  1. 服務範圍包括:買餸及代購家居物品、備餐、熨衫、換床單及一般恆常家務清潔如抹廚房、清潔煮食爐、雪櫃、洗衫、 拖地、吸塵、抹塵、清洗客飯廳、房間、浴室及廚房等。家務助理只限執行上述範圍內之工作,對非上述範圍內之工作,他們有權拒絕執行。
  2. 客戶須提供基本用品及工具,例如:掃把、吸塵機、水桶、毛巾、清潔劑等,讓家務助理得以完成服務。
  3. 家務助理有權拒絕執行複雜或危險工作 (如:抹窗)。
  4. 抽氣扇及抽油煙機等,如非易拆式或預先由客戶自行拆除,否則家務助理不會自行拆除清洗。
  5. 為保障家務助理健康,洗滌衣服只會用洗衣機,拖地時不會蹲下抹地板。
  6. 如需買餸及代購家居物品服務,客戶可提供餸菜或購物清單,買餸或購物服務需時約四十五或以上的分鐘,視乎數量及類別,將於整段家居服務時間內扣除。
  7. 如家務助理因工作需要乘搭交通工具,車資會以實報實銷形式向客戶取回。
  8. 家務助理服務每次服務時數最少三小時。
  9. 家務助理服務的基本服務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日(包括公眾或法定假期)上午九時至晚上六時。如客戶須於上午七至九時或晚上六至九時後使用家務清潔服務,即為特別時段,每小時的服務將收取額外附加費港幣三十元正,不足一小時會按一小時為一單位計算。
  10. 加班或超時工作會按半小時為一單位計算,不足半小時亦作半小時計算,加班或超時費用會以正價時鐘計算。
  11. 客戶預約時鐘計劃須預留最少兩個工作天作服務安排,如須即日安排服務,須加收每小時港幣三十元正之即日特快服務附加收費。服務最快可以於預約確認後三小時提供,但需視乎人手配對及安排情況而定。 若每天下午四時後預約翌日中午十二時前之服務;或每天下午四時後預約翌日公眾假期服務,亦作即日特快服務處理。
  12. 服務確認後,如客戶提出取消服務,客戶仍須支付該次服務費用。如已繳費用,將不作退回。
  13. 服務確認後,客戶如欲更改服務日期及時間,須於最少一個工作天前通知,並不可縮短服務時間或減少服務費用。如客戶在服務前二十四小時內才通知更改,我們有權拒絕更改或客戶須支付港幣一百元正為行政費。
  14. 如服務地區屬於偏遠/特別地區,我們須多收偏遠/特別地區附加費。
  15. 客戶可建議家務助理選擇,我們會盡量安排人手,但最終人手安排由我們決定。
  16. 因各個單位所需要的清潔重點不同,家務助理會於指定時間內按客戶要求進行清潔,但不代表家務助理在指定時間內可完成全屋清潔。
  17. 服務完成時,客戶應檢驗清楚,如對清潔程度不滿意,應即時向家務助理提出改善要求,我們將即時作出改善。當家務助理在離開前未收到客戶提出的改善要求,則表示客戶接納是次服務,客戶在家務助理離開後,客戶再提出之改善要求,我們有權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