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條款-醫護替補

1.急聘護理人員或緊急服務  (開始服務時間前少於四小時)

  • 於晚上六時至翌日早上六時,即時急聘夜更護理人員,收費以十二小時計算,如護士於晚上十時後上班,則須支付交通費用 $100。
  • 於日間急聘護理人員作緊急服務,而服務時間為上午十一時之前,則服務費用以十二小時計算,如於十一時後急聘即日護理人員,費用則以確認護理人員名單起計,直到實際工作時間完結計算。
  • 如要求護理人員於晚上十時及以後至早上六時半及之前上班或下班,均須支付交通費 $100。

 

2.臨時取消護理人員之收費事宜

  • 若開始服務時間前少於四小時內取消相關的護理服務預約(包括因颱風及黑色暴雨影響),本公司將收取相等於是次服務的費用。
  • 若開始服務時間前少於二十四小時內取消相關的護理服務預約,或當月多過五次或以上取消已確認的護理服務預約,本公司將收取$200行政費。
  • 於晚上六時後取消即晚護理服務預約,收費將相等於是次服務之費用,如護理人員已上班並於晚上十時後被取消餘下的服務時間,收費將收取是次服務全費並須另加交通費用 $100。

 

3.颱風及黑色暴雨警告期間之服務安排

  • 於開始服務時間前不少於四小時收到通知取消已預約之服務,有關服務將會取消並不會收費。
  • 若開始服務時間前四小時至十二小時內,沒有收到客戶通知取消或延遲(延遲不能多於四小時,否則亦當取消服務)已預約之服務,所有護理人員會照常上班。(延遲服務如有加減服務時間,收費將以價目表計算)
颱風 如八號或以上風球於服務時間內懸掛,客戶要求護理人員立即停止服務並離開服務單位,收費將按是次實際服務時數(按價單價目表計法)收取有關費用。

如護理人員於懸掛八號颱風期間提供服務,颱風懸掛時段內收費則為基本收費的兩倍。

黑色暴雨 如黑色暴雨警告於服務時間內懸掛,護理人員將繼續提供服務直至預約完成為止,如下班前已取消黑色暴雨警告,則不會額外收費。

如黑色暴雨警告於服務時間前懸掛並伸延至服務時間,或於服務時間伸延至下班後仍然懸掛,黑色暴雨警告懸掛時段內收費則為基本收費的兩倍。

 

4.特別日子之服務收費事宜

  • 如護理人員於以下特別日子提供服務,則收費為基本收費的兩倍費用。
農曆新年前夕、年初一及年初二 所有日更及夜更
農曆年初三 日更 (包括早更及下午更)

 

5.用膳時間之收費安排

  • 多於六小時的工作服務,需提供連同工時費用的用膳時間為30至45分鐘。

 

6.繳付服務費用及逾期繳費事宜

  • 發票每一個月發出一次,若護理服務少於一星期,發票將在服務完成時發出。
  • 機構請以支票方式繳費,詳情可參閱本公司的發票。
  • 機構於發票發出二十日內仍未清繳費用,本公司將徵收百分之五的附加費。

 

7.直接聘用護理人員須知

  • 機構於服務時間或終止本公司服務後六個月內不可直接或間接(例如透過另一公司)聘請本公司委派的護理人員,否則本公司會向顧客追討有關損失的賠償。
  • 如機構欲聘請本公司之任何護理人員,請以書面形式通知本公司,並對不同職系之護理人員作出以下列明之賠償款項:

每位註冊護士或登記護士為HKD$60,000

每位健康服務助理或保健員為HKD$30,000

每位個人照顧員或職工為HKD$20,000

 

8.重要聲明

  • 護理服務價目表之收費只供參考,如護理服務收費有任何變動,本公司會於不少於七個工作天前以書面形式通知貴機構,機構請於接受服務前確定清楚有關服務收費之詳情。
  • 本公司已查閱各護理人員均持有符合相關法例規定之有效執業證書。護理人員之工作表現有賴貴機構監督,如表現未如理想,請向本公司反映,會盡快作出適當處理或替換安排。
  • 除卻護理人員的相關保險外,本公司不會為護理人員行為操守,能力表現及任何情況負責。
  • 機構於使用本公司服務前需小心閱讀本文件所列出的服務細則及條款,當機構同意使用本公司的服務或開始接受服務,即表示顧客已接受上述所列的服務細則及條款。